《妖孽你别哭》是由作者“九榆月”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重生 虐 不洁 压抑 走肾不走心 浴火重生 发疯 无差别创死所有人】前世,燕无双在敌军的营帐中虐待至死。重生后,她第一件事就是离开那个冷面蛇心的男人,不求荣华富贵只求平安顺遂。可天不遂人愿,她东躲西藏,哪怕已经再嫁他人,还是被卷进后宫的争斗中,换来比前世稍稍好一点的结局。————第二次重生,她欲哭无泪,一心求死,各种作践自己,换来的依旧是国破家亡,客死他乡。第三次重生,她终于看清了现实,懂得了利用自己的优势来换取想要的东西,这一次终于在抽丝剥茧中得到了真像。第四次重生,她无差别杀了所有害她的人,找出了让她一次又一次重生的人,完成了属于她的使命。变态虐身不虐心,没纯纯的恋爱,都是人心最肮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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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三棣他终于死了。
只是没想到死后还能让林家给他颁发一个见义勇为的奖,果真没辜负他把我弄毁容也要做林依柔情夫。
今天我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把那些事儿抖落给天下人听了。
莫三棣长的是真好看,死了都能被人惦记着。
“这个小哥好帅啊,真可惜。”
“长的好帅啊,比好多男网红都帅,有人有他的账号没?”
“他好勇敢啊,一下子救两个人。
真是人帅心善,希望他下辈子投胎到好人家。”
没有人知道我等这一刻等了多久,我看着镜子中像蜈蚣一样趴左脸颊上的伤疤,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我要报仇,为我自己也为了那两个还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女生。
视频中黑色对的字幕一字一句的描述着他的英勇无畏,舍己救人。
他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冰冷的湖水,救起了一对儿姐弟。
眼泪己经湿了眼眶,可画面调转到营救现场时,看清了他救的人时。
我的眼泪硬生生被恶心的憋了回去。
我不屑的哼了一声,化走视频。
这世上恐怕没有人比我的暗恋收场更恶心的吧。
时间若是能倒退二十年,我定不会在那次的朗诵比赛时选择舒婷的《致橡树》,也更不会在朗诵完时用目光搜寻他的身影。
当年埋藏好好的暗恋,在我们视线碰撞的那一刻,就这样被他发现。
1我们初次相遇时,校园里的广玉兰开的正艳。
洁白的花瓣像一朵朵荷花镶嵌在绿色中,壮丽而圣洁。
那时候我才近视一百度,还没习惯带眼镜。
稍稍模糊的世界里,我选择了目不斜视快步向前走的他。
那一年,学校还没有统一校服,大家都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
但幼稚的审美和小县城有限的服装店,让大家的穿衣打扮呈现出花红柳绿的土。
而莫三棣是为数不多款式简约清新,布料剪裁都非常漂亮的男生。
不过这些在我这个从省会回来的,从小就没被父母亏待过的人眼里并不算什么。
所以,从始自终我都没在意过他的穿搭,也不明白后面无数次的分享其实是在炫耀。
“同学你好,请问政教处怎么走?”
他愣了愣:“后面那个大楼就是。”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说了声谢谢就继续提着袋子离开了。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问起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时,我才知道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而不是在后来的入学考试后。
他说,当时第一次见到我,只觉得怎么有女生能黑成这样,黑不溜秋的脸上只剩下白白的牙齿和水灵灵的大眼睛。
2一开始,莫三棣只是同班同学加学生会成员。
我是以借读生的身份回到老家上高中,而莫三棣是正常考入我们这个县城里的普通高中。
我是借读生的身份一首隐藏的很好,因为我不想因为自己的言行丢了在教育局任职的亲戚的面子。
当然,我不是因为没考上省会的高中才回到老家上学。
而是以高分的成绩在老家借读。
用我妈的话说,那时候我己经有些轻度抑郁。
时不时会出现发呆的症状,两眼空空。
第二是那年,爷爷刚刚离世,我想回家乡陪陪他。
用莫三棣的话来说,那时候的我就是个烦人精。
他从没见过话那么多,又那么不知廉耻的女生。
分班考试结束后,我被留到了原来的班级。
莫三棣是第一波搬着桌子来到西班的人。
时至今日,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何当初换班级,学校会允许学生连桌子一起换班级。
只不过才坐了一个月的桌子,有那么宝贵吗?
我还记得他进门是的样子,那时候我带上了我土到掉渣的粉红色塑料眼镜。
抬头就看到站在门口向教室里观望的莫三棣。
晚霞照在墙上散发出橙色的暖光,而他站在阳光里,皮肤白皙被晕染出温暖的氛围。
那一刻我的心轻轻的颤了一下。
所有新同学搬过来后,班主任又让所有人按照学号顺序调整座位。
我就这样正大光明的坐了莫三棣的前桌。
晚自习没有任务,班主任去开会。
教室里叽叽喳喳乱成一锅粥。
我那会儿是个人来疯,三两句话就和同桌聊的火热。
莫三棣是倒数第一排,我是倒数第二排。
他同桌是个沉默的学霸,从换好座位后就埋头写练习册。
他也许是无聊了,也许是真的好奇,又或者觉得我的声音太大。
用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小树枝,戳了戳我的后背。
当时正和同桌聊到最新的偶像组合,突然被人拿树枝捣了几下,心中有些不爽的问:“有什么事儿吗?”
“你俩说话的声音能不能小点儿,吵到我同桌学习了。”
我当时不是太能理解,班里同学都在聊天,制造噪音的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声音最大的也不是我。
为何要来指责我。
按同桌王甜甜的话来形容,她是第一次见有人对莫三棣发脾气。
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莫三棣是三中的校草,入学当天就有一群女生给他送小礼物。
我瞅了一眼莫三棣,然后看向把头埋进臂弯里写习题的王耀祖。
“同学,我说话的声音吵到你了吗?”
“没,没有。”
王耀祖像蚊子哼唧一样的声音从臂弯中传出。
虽然西周嘈杂,但前后桌非常近的距离还是能听的十分清楚。
我白了一眼莫三棣,说了一句多管闲事后就回头继续看娱乐杂志了。
那时候娱乐杂志对于县城的学生来说,还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我没个月都会把市面上有的杂志都搜刮过来,自己先看完,然后借给同班同学。
3我和他只坐了一个月的前后桌,每天都有不同的人站在后门玻璃那敲窗户,示意他出去。
我从没关注过他的动向,只是偶尔他实在闲的无聊,用手戳戳我的后背,找我借杂志看。
我的杂志涉猎非常广,有娱乐文学军事美妆服饰。
偶尔杂志会送一些小礼物,我都觉得麻烦会转手送给想要的人。
那时候我对化妆品没有兴趣,只是因为喜欢的明星做了某个杂志的封面,我就买回来收藏。
学校禁止化妆,我也对化妆不感兴趣。
同桌王甜甜也不会化妆。
所以当某个杂志送了大牌小样或者化妆包之类的赠品时,我都要拿着赠品在班里问一圈,有没有人想要。
那天周日下午,我照常带着新杂志返校,走进教室时发现平时踩点来学校的莫三棣居然己经坐在座位上了。
准确的说是己经趴在桌子上睡觉了。
我并没有任何大的反应,只想快点鹅绒打开杂志看看我担的容颜。
我不知道莫三棣什么时候醒的,或者说根本没睡着。
当我打开杂志,把里面的口红小样拿出来扔进课桌里时,莫三棣半个身子撑在桌子上,他的脑袋离我的左脸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
“程苗苗”这名字喊的有些暧昧,平时莫三棣都是二声喊他的名字,那天换做一声,让我以为他在说喵喵。
离的太近,耳边都是他温柔的声音,我不敢回头看他,怕出现什么不能控制的局面。
我压着噗通噗通的心跳声,不着痕迹的向前移了一下身体,继续翻杂志。
装作生气的样子说:“有事儿快说,有屁快放。”
“你那只口红能送我吗?”
“口红?”
一个大男生要什么口红?
我忍不住好奇,一脸不可思议的转头看向他。
那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的看清莫三棣的脸,白皙如纸的脸上,我第一次看清他的瞳孔,深棕色的瞳孔被好看的扇形双眼皮包裹,长长的睫毛像被睫毛夹夹过一样卷翘。
那一刻,说实话,我的确看上了这张脸。
但也仅仅是觉得这张脸好看,并没有任何想拥有的念想。
我只是愣了一下,接着就盯着他的眼睛问:“你一个大男生要口红干嘛?”
他似是心虚,又或者是习惯了撒娇,眼中含笑但也没躲闪我的目光说道:“你送给别人不也是送嘛,不如送给我,你也不用跑前跑后问别人了。”
他的语气十分陈恳,好似完全为我着想一样。
那时我性子豪爽,出手大方惯了,扭头就把口红放到他桌子上。
并没有追究他用来干嘛,或者送给谁。
晚自习依旧是在我沉迷在杂志中度过。
等第一节晚自习快结束时,我收拾好东西,打算一打铃儿就冲去小卖部买夜宵时,才发现莫三棣己经离开教室。
那时候我刚加入学生会,是卫生部的成员,只负责早中晚,课前卫生检查。
莫三棣是纪检部的成员,负责纪律和督查学生会工作。
我不清楚他们部门为什么那么忙,经常看到他拿着学生会开的假条请晚自习。
这一次大概又是学生会有事情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