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大嘴巴子掌自己,媳妇我真改了》,是作者“沃爱吃肉肉”写的小说,主角是赵振国宋婉清。本书精彩片段:重生归来的赵振国,心中满载着悔恨,再度目睹了被自己逼至绝境的妻子,情感激荡不已。重活一世,他彻底摒弃了往昔的懒散习性,凭借着来自上一世的记忆与经验,在七十年代末奋力扭转命运,引领着妻子与孩子一同迈向人生的巅峰。赚钱养媳妇、养娃是赵振国的唯一目的。...
她这一张口,就是五斤肉,别说自己不敢做主借她五斤肉,就算是有当家权,也不可能借她五斤肉。
那可是五斤肉,平常人家一年也没有五斤肉。
“这么大事,我当不了家儿,做不了主儿,二嫂你等老四回来,你们跟他说吧!”说着走过去,把厨房门直接栓了起来。
刘桂华见她这样,心里十分不舒坦,这婆娘肚子不管用,还敢给自己脸看?
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那行,等老四回来,你记得跟他说,把肉帮我送家里。”
转身离开时,刘桂华脸上的笑容消失殆尽。
她宋婉清得意个什么劲,等老四打牌回来,知道自己来借过肉,还不是得乖乖奉上五斤肉。
城里长大的人又怎么样?还不得捏着鼻子嫁给了赵振国,还生个赔钱货,神气什么。
虽然老四不是个东西了点,但耐不住相貌好,想不注意都难,看的多少女人眼馋。
也不知道被他那家伙捅,会不会爽翻天。
比起家里的自己男人,同样一个妈生的,相貌,身材,跟老四比起来相差十万八千里。
这边山上,临近中午,赵振国凭借着前世的记忆,却还是花费了一番时间、才找到那株野石斛。
他顾不得休息,争分夺秒,小心翼翼的清除掉周围的杂草。
有了昨天夜里的实践经验,现在又是大白天,不用打手电筒,视线没有任何受阻,挖起来倒也顺畅多了。
即便是如此,等石斛漏出大半个根系时,也已经到了到了下午。
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挖的很谨慎,小根须也尽量不挖断,都能卖钱。
这颗比第一颗,卖相上有过而不及。
这次一定要买个好价钱,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更别说驮筐里的玉米面馒头,愣是没碰一口。
全神贯注的用骨头签字,小心翼翼的扒石斛须。
生怕再像昨晚,不小心再剜断了。
不知不觉时间就到了傍晚,天擦黑时,才将根部,小心翼翼的完全弄了出来。
用事先准备好的布,将石斛包起来,迈着大步,哼着小调,准备下山回家。
转身却撞见了一只梅花鹿,看样子是来啃石斛的。
赵振国屏息凝神,枪口对准不远处的梅花鹿,不过一息,枪声在林间炸响,惊的鸟群四散逃离。
这年代猎枪管的还不太严,他上次从老猎户手里买的土猎枪,这东西可比弹弓好使多了。
一只百十来斤的梅花鹿,鹿肉可以吃,鹿血可以给媳妇补身体,还有鹿茸和鹿鞭,这次进山真是收获颇丰。
赵振国收起枪,开始打扫“战场”,趁着天色尚早,把东西处理了。
做好饭的宋婉清,给女儿烫好奶粉,喂她吃饱后,迟迟还不见那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