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梦似云雀归》,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严逸旻方施珩,也是实力派作者“文殊”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我本是秋杏巷的乞儿,一朝嫁进严府成为司令夫人。租界各豪门贵女纷纷嫉妒得红了眼。殊不知严司令存心戏弄我,日日与我云雨之欢,特地让贴身保镖守在门外,好让他听见床榻动静。我不明所以,后来才知道,他误以为我和贴身保镖有私情。...
小说推荐《梦似云雀归》,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严逸旻方施珩,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文殊”,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方施珩是我的贴身保镖。他不满的开口:「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不是早叫你滚蛋了吗?」方施珩恭恭敬敬,腰板挺得很直:「我在夫人房间听到了枪声,担心夫人有危险,所以赶了回来。」严逸旻冷哼一身,意味深长,「你对夫人倒是忠心耿耿啊。」「小人是夫人的保镖,这是小人应尽之责,先生不必夸奖...
梦似云雀归 精彩章节试读
我本是秋杏巷的乞儿,
一朝嫁进严府成为司令夫人。
租界各豪门贵女纷纷嫉妒得红了眼。
殊不知严司令存心戏弄我,日日与我云雨之欢,
特地让贴身保镖守在门外,
好让他听见床榻动静。
我不明所以,后来才知道,他误以为我和贴身保镖有私情。
我知道,严逸旻大抵是气到了极点,
否则凭他对我的占有欲,又怎会让他人听到我在床上的动静。
事后他很疲惫,俊逸的脸凑近我耳侧,嗓音温柔,可说出口的话却让人毛骨悚然。
「再有下一次,我会让你亲手了结他的性命。」
我讽刺的笑了一声,额头的细汗尚未消散,眼眶先一步红了。
「先生又说胡话,我和他本就什么都不曾发生。」
严逸旻招招手,黑衣保镖上前递给他一个箱子。
他双眼发红,
掏出身侧的枪朝锁扣连开两枪,箱子里的照片纷纷扬扬飘落下来。
「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证实你和他的私情吗?」
「我和他的确曾经认识,不过并不像你想的那样。」
「好,这可是你说的,胆敢让我发现你和他有任何不妥,我会让你一枪杀了他。」
严逸旻推门出去,没料想竟看到守在门外的方施珩。
方施珩是我的贴身保镖。
他不满的开口:「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不是早叫你滚蛋了吗?」
方施珩恭恭敬敬,腰板挺得很直:
「我在夫人房间听到了枪声,担心夫人有危险,所以赶了回来。」
严逸旻冷哼一身,意味深长,
「你对夫人倒是忠心耿耿啊。」
「小人是夫人的保镖,这是小人应尽之责,先生不必夸奖。」
尽管说出口的话是这般谦卑,可方施珩身上丝毫没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那股精神气,仿佛依旧是当初意气风发的方家少爷。
方施珩出身富贵人家,父亲是最早一批留学归国的高知教授,母亲是军阀家族的掌上明珠。
他吃过最大的苦,便是现实相较于理想的骨感。
年少时,他曾把《圣经》狠狠扔在地上,哭哭啼啼跑去找妈妈。
「妈妈,上帝到底会不会骗人?」
珠光宝气的女人忙给他擦眼泪:「儿子,瞎说什么话,上帝是不会骗人的。」
「只要你虔诚信仰他,他的光就会普照你。」
「可我已经很努力的信仰他了,我想保护的人还是特别可怜。」
女人不解,方施珩将她带到我面前。
此后,女人无意中翻阅《圣经》,在面对方施珩时总会变得欲言又止。
我年幼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卯足了劲养活我。
有一次在街上,她亲眼看见一个女大学生嫁给七十岁老爷作填房。
受了刺激后,她一个劲嫌我是女娃,抛下我独自去了南洋谋生。
自那以后,我成为当地一名小叫花子,沿街乞讨了许多年。
某一天,我来了月事,从女娃成长为大人。
一个瘸脚的老寡妇瞧见我通红的屁股,抢着收养了我,
给我取名鹅头,
说什么贱名好养活。
尽管如此,我还是感动得一塌糊涂,竟学着女儿家的姿态朝老寡妇撒娇。
「日后你会疼我吗?」
「放心,你没有家人,我会努力讨钱养活你。」
不知触到她哪根神经,我冷不防被打得皮开肉绽。
老寡妇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她朝我吐了两口唾沫星子,驼着背,拄着一根破拐杖走了。
我倒在地上一片狼藉,默默收拾着伤心。
我知道了,
原来老寡妇没把我当亲人,我始终没有妈妈。
我饿肚子饿怕了,
经常乞讨到一半就头晕眼花,连东南西北都找不着。
我曾经一度想尝尝糖葫芦是什么味道,可那玩意儿不顶饱,还值好几个铜板。
所以从来没吃过。
一日黄昏,我守在酒楼外等待厨师售卖当天的剩菜,
看见不远处的黄包车上坐着一位漂亮的贵族小姐。
她扔掉手里的糖葫芦,表情十分嫌弃。
我连忙飞扑上去,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偷摸把糖葫芦捡起来,乐呵呵的张嘴。
还没来得及吃一口,
身后传来一声呵斥。
「臭小孩,不能吃,把它给我。」
我吓得愣住了,又委屈又生气的瞪着他。
眼前的男孩分明是个小少爷,
发型梳得一丝不乱,穿得干净气派,脚上的小皮鞋还发出锃亮的光。
他肯定不缺这样一串糖葫芦。
更何况,这还是我在地上捡的。
我不舍的握着糖葫芦:「我好不容易才吃上一回,你也要?」
小少爷惊愕的看着我,捏着鼻子伸出手,等我把糖葫芦交给他。
我伤心极了,
他竟然是真的要。
我努力做最后妥协:「要不这样,我们把糖葫芦对半分,你三颗我两颗?」
小少爷一脸不屑,似乎感到很无语。
「那……你四颗我一颗?」
我有点想哭,感觉快心疼死了。
到手的宝贝还没吃上一口,却要接受命运的宰割。
谁知他说:「你傻呢,谁想吃你手上的破烂玩意。」
我疑惑的看着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糖葫芦。
「臭小孩,掉在地上的东西就不能再吃了,你不知道?」
我摇摇头。
我连人家的剩饭剩菜都当宝,更何况一串扔在地上的糖葫芦。
他一句又一句?「臭小孩」让我很不爽。
「你凭什么管我!」
说罢,我拿上糖葫芦跑得老远。
可那个小少爷仍旧跟在我身后。
我早早开始沿街乞讨,见过不少这类贵公子。
他们无一不歹毒刻薄,家世背景给足了他们作威作福的资本。
为了让身后的小少爷离开,我只好将手中的糖葫芦扔掉。
回到酒楼门口,大厨已经开始卖剩饭剩菜了。
最后,我成功用一枚铜板换了半块人家吃剩的炸年糕。
我吃得笑不拢嘴。
真香,口感软软糯糯的。
很快,我又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仍然是那个小少爷。
他一脸不可思议,指着我手中的炸年糕大喊:「那可是人家吃剩下的,你也吃?」
我摸了摸难得鼓起来的肚皮:?「为什么不能吃?」
「有人家的口水。」
「怕什么,有就有呗,好过饿死吧。」
说完,我将最后一点炸年糕塞进嘴里,
还念念不舍的舔了舔手指头。
小少爷递给我一串全新的糖葫芦,失魂落魄的离开了。
离开前,他问我不害怕生病吗?
他挨我很近,
奇怪,怎么这时不嫌弃我是个臭小孩?
我问:?「为什么会生病?」
小少爷生出一丝不符合他这个年龄的悲伤感。
「因为你吃剩饭剩菜,一些人的剩饭剩菜里有细菌。」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他连忙问:「那你还吃吗?」
我没有丝毫犹豫:「为什么不吃,只要我有铜板就吃。」
我已经受够了饿肚子的滋味。
这位小少爷似乎缠上了我。
他会偷偷从家里给我带美味的糕点,
还会从书房给我带印有洋文的《世界地图》。
他邀请我一块儿念私塾,
那位私塾先生极有傲骨,常在我耳边念叨:「君子不受嗟来之食。」
我想我不是君子,唯有嗟来之食可食。
在漫长的陪伴中,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小少爷。
七夕节,
小少爷让我穿得漂亮一些,不要再去沿街乞讨。
我说:「可是不乞讨我就没有饭吃。」
小少爷看着我,目光温和,不复从前的傲气。
「你一天能赚多少钱?」
「运气好点能讨到三个铜板,运气不好的时候只能抓田鼠吃。」
抓田鼠吃。
多么令人反胃的陈述。
可眼前这位贵公子却丝毫不嫌弃我肮脏。
他向我伸出手,掌心里躺着三枚小小的铜板。
「鹅丫小姐,我能邀请你共度七夕吗?」
看着他温柔的目光,
我承认我心动了。
当天夜里,我趁养母不在家,洗了个清爽的澡,
换了一身母亲下南洋前留下的衣裳。
那是一件洗得发白的旗袍,旗袍上印有三两只云雀。
灯火阑珊的长街,火树银花照亮天际,弥漫着独特而浪漫的氛围。
小少爷第一次告诉我他的名字,
他叫方施珩。
我并不知晓他的身份,他的家庭背景,与他有关的一切。
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
唯一的朋友。
我爱他。
虽然有一位久住秋杏巷的严公子对我很好,常常施舍我好多铜板。
他总说我可怜。
年纪小小,却要过如此颠沛流离的生活。
所以在我心里,方施珩始终排第一,他排第二。
我鹅丫,不需要任何人可怜!
方施珩送了我一个胸针作为七夕节礼物。
上面镶了钻石,我觉得它太贵重了,连说不要。
他拍了拍我的头。
骗我说:「这枚胸针只要六枚铜板,不贵,收着吧。」
六枚铜板,值我两天的乞讨钱。
我心神微微荡漾,一阵感动。
方施珩牵着我的手,毫无预兆的亲了我。
耳边是人群的欢身笑语,桥边一阵微风拂过。
我和他都有些沉醉。
我想说:「方少爷,鹅丫喜欢你好久了。」
可这时,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鹅丫,你和这小子怎么回事!」
我像个受惊的兔子,吓得差点绊倒在地上。
来人是我的养母,
她看到了我和方施珩的一切,
包括那个朦胧月色下的吻。
老寡妇嫌我玷污了自己清白,
觉得我像不着寸缕的娼妇,
把我一路碾回家,紧接着就是一顿暴打。
竹鞭抽在皮肤上,漆黑的脚印落在旗袍上,
几只云雀的图案数不清被踹了几脚。
最后我大吐脓血,她才铁青着脸善罢甘休。
「下贱丫头,别把自己搞脏了,省得以后我卖不出好价钱。」
我躺在地上苦笑。
原来老寡妇收养我是为了赚日后的礼金。
我不服,不再把她当做亲人看待,想着跑。
她凭什么要干涉我的幸福。
可最后我被抓了回来。
结局是我被吊在柴房的木梁上,吊了整整三天三夜。
期间,严公子偷偷来柴房看我,
给我带馅饼充饥,为我添衣裳。
他叫严逸旻。
该死,他又开始念叨我可怜。
我希望来看望我的人是方施珩,至少他从不说我可怜。
可惜自七夕节后,他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寡妇有些气急败坏,生怕我再次逃跑。
她暗地调查了方施珩的身世背景,紧接着把我带去他家。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方施珩的父母。
他们是那么高高在上,浑身散发着雍容华贵的气质。
而我和我的养母,连他们家的保姆都不如。
老寡妇把我摁在地上,哭个不停。
「你们儿子要对我丫头负责啊。」
「她是个清白的姑娘,却被你们孩子玷污了。」
「虽说只是碰了碰嘴,谁知道背地里会不会连床也上了。」
我看清方施珩父母眼中的嫌弃。
我沿街乞讨时,曾见过几回方施珩的母亲,
远远看去,她很慈祥,印象中还赏过我几个铜板。
可如今,她的厌恶掩盖了所谓的慈祥,看我如同屋外的苍蝇。
老寡妇没能如愿把我卖出去,
但从方家顺走八块大洋。
她乐死了,甚至都没因为我甩不出手而忘了抽我。
方施珩的家极其奢华,
我和老寡妇离开后,立马有丫鬟拎着拖把前去拖地,
拖我和我养母方才逗留过的地方。
而我好奇,这段时间方施珩究竟去哪了。
自从他给我留下一个吻后,就在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了。
而久住秋杏巷的严逸旻来找我。
和我说:「鹅丫,跟我走吧,我带你离开这里。」
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严逸旻。
殊不知,接下来的两年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光。
我和方施珩在七夕节亲吻的消息不胫而走。
所有人都知道我养母拿走八块大洋大摇大摆离开了方家。
言简意赅,我脏了,却没人要。
风雨飘摇的尘世间,我成了秋杏巷人尽皆知的笑话。
此后,我没有讨到任何一块铜板。
每天饿着肚子被打。
在一个雷声轰鸣的夜晚,我昏倒在街头的某个角落。
严逸旻找到我,亲了亲我的额头,
他为我取名白娥眉,带我离开了充满苦难的秋杏巷。
我随严逸旻来到白江县生活。
多年后,
我嫁给严逸旻,成为了受人尊敬的司令夫人。
我不断进修学习,拥有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我成为了一家报社的主编,向百姓宣传新思想新文化。
一天,手边的稿件还待审核,桌案上的电话机突然响了起来。
我按了按眉心,接过电话。
是严逸旻的声音。
「夫人,今晚陪我去一趟皖庄拍卖会。」
「好。」
八点整,我挽着严逸旻的手盛装出席。
我本就容貌出众,在珠宝和衣装的点缀下更显得风华绝代。
没有人会忆起鹅丫的悲惨过往,人们只听闻严司令的夫人白娥眉。
出发前,严逸旻亲手为我抹胭脂。
我看了一眼守在屋外的方施珩。
我知道,严逸旻是有意做给他看。
我顿时觉得好笑,我白娥眉的名字是他起的,性命也是他救的。
白江县那些年月是和他一起度过的。
我早就爱上了他,
亏他还像个孩子似的,与方施珩瞎较劲。
曾经威风堂堂的留洋少爷方施珩,如今不也只是严家的警卫吗?
虽然我知道,方施珩放下一切只是为了来到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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