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江小川沈淑云的军事历史《大朝之势:帝师是个败家子》,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小说原创作者叫做“楚小墨”,故事无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文章简介如下:一名高学历子弟竟然穿越成了一朝之子,纨绔无能,人人唾弃,不得民心。一朝睁眼,他一手可掌天下之财,一手可论朝更变势,翻身而起,成了无人敢惹的绝代帝师。有君言:“天下英才不及帝师一句今言,此乃国乐也!”【番茄】...
只不过虽然赚了钱,下人们虽然智商不高,但任谁都知道,这个是一个铁亏的买卖,江小川本来可以赚更多钱,却为了眼前十五万两就放弃了大好机会,果然还是一个傻子。
刘文彦看着银票和赎回来的房契,又是欣慰,又是不甘:“儿啊……可惜了啊,我江家本该因此崛起的,可最终只是做了别人的嫁衣。”
江小川神秘一笑:“爹,您小时候经常告诉我目光要长远,而且鹿死谁手,犹未可知,等着瞧吧,马上就有一个天大的惊喜在等着他们!”
……
拿到硝石后,刘文彦带着众商贾马上行动。
才五天的时间,就又花了数十万两银子收购冰窖,招募人手,布置场地。
打算在京城及周边六个州郡同时开卖。
“刘兄这番布置真是大手笔,我测算过了,不出意外,我们一个月就能获利百万两。”唐靖兴奋地说道。
其他众商贾也纷纷拍马屁,“是啊,我们都得感谢刘公子,若是我们各自为战,获利肯定不足三成。”
刘文彦对他们的马屁很受用,大笑着道:“你们要谢的不是我,应该是那个败家子。”
“若不是他成全,我们岂能做上这一本万利的买卖?”
“哈哈哈哈!”刘文彦肆意嘲讽道。
“哈哈,那个败家子竟然还想跟刘公子叫板,我看他给刘公子舔鞋底都不配。”
“不知道江季云造了什么孽,竟然养了这么个败家玩意,这要是我儿子,我早就把他打死一百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