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广告版本的现代言情《几番离合,便成迟暮》,综合评价五颗星,主人公有沈淮遇姜岁岁,是作者“寒夜泊舟”独家出品的,小说简介:我爱上了一个反派,为了拯救他的性命,甘心放弃自己现实中的一切。在系统的帮助下,我在异世陪了他五年。他向陛下请旨娶我,七日后我就是他唯一的妻。所有人都在恭喜我得偿所愿,可我只是笑笑,没人知道就在昨夜,他偷偷将自己的白月光接到了侧院。...
书童说的没错,他可能真的疯了。
我心中不觉得他有多爱我,也许只是觉得自己的所有物居然敢打断自己的计划,也许是觉得少了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觉得可惜,也许是生离死别反而成了他心中抹不掉的朱砂痣。
但这些我已经不在乎了。
我看着他倒了交杯酒来到床前,温柔地让我的尸身靠在他怀中,看他执起我的手,自导自演这一场交杯酒。
可惜动作到位,我的尸体却喝不下那酒。白酒顺着我的唇边尽数流下,我的唇红瞬间就花了。
沈淮遇吓了一跳,急忙伸手去擦,却将那唇红越擦越脏,鲜红色的胭脂落在脸上,就像一道血痕。
沈淮遇吓得浑身一抖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岁岁!是我太笨了。你、你别生气。”
“我重新给弄,保证让你是最美的新娘。”
他慌里慌张跑到梳妆台前,伸手一把抽开了妆匣。
只听叮叮咚咚一阵乱响,我那些首饰落了一地,他也不管只拿起胭脂,半响,他像是想起什么一样,转身打开了柜子,随后沈淮遇愣在原地。
柜子里属于我的所有衣裳都被我烧了,此刻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木箱,那箱子上还放着一封信。
上面写着:沈淮遇亲启。
沈淮遇咬着唇犹豫了半天才拿起那封信。
从前,我刚刚穿过来那会,完全不会用毛笔写字,写的字软趴趴的,歪七扭八看起来很丑。
是沈淮遇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我用毛笔,教我写字,我第一个学会的是遇字。
还记得当时他笑着问我:“是因为这个是我的名字?”
我点头,其实他不知道,这不仅代表是他的名字,还是我和他的这场跨越次元,跨越空间的相遇。
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感激系统带我来到这里,亦如现在,我同样感激它将带我离开。
沈淮遇,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已经不在这里的了。和你的相遇就像是命运的馈赠,可所有的馈赠早就暗中标好价格。
可惜我当年太年轻,还不知道,只觉得只要有爱就能长相厮守。
现在想想,也许我并不是真的爱你。
不然怎么就无法忍受和别人分享你,怎么会决定要离开呢?
忘了我吧。
信很短,可沈淮遇却看了很久,我看着有水滴一滴滴落下,正惊讶之余,却见沈淮遇抬手飞快抹了一把眼睛,又小心翼翼地去擦沾水的信。
可古代的宣纸遇水便湿,墨团一下子晕染开来。
“不、不要!”沈淮遇惨叫一声,却无济于事,巧合的是,被晕开的字迹,恰好是——爱你。
我心里觉得有几分好笑,果然是造化弄人。
他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随后又慢慢打开了那个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