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小说推荐失忆的霸总男友太无情,她不要了(兰稚慕怀英)_失忆的霸总男友太无情,她不要了(兰稚慕怀英)完结的热门小说

古代言情《失忆的霸总男友太无情,她不要了》,由网络作家“爱斯基摩人鱼”所著,男女主角分别是兰稚慕怀英,纯净无弹窗版故事内容,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详情介绍:两年前,她在国外留学期间,他曾是她浓情蜜意的男朋友。可却在一次车祸之后,突然失忆了。而他唯一忘掉的人,就是她。他们的感情,连个体面的句号都没划下,便无疾而终。后来他成了她的老板,变成了冷酷无情的暴君,每次犯病他都痛苦不已,只有她能够成功安抚那个发狂的他。后来他的病好了以后,他才明白自己在发狂找她的时候,才是他最真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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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古代言情《失忆的霸总男友太无情,她不要了》,男女主角兰稚慕怀英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爱斯基摩人鱼”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她厨艺非常一般,比不过那些高级大厨,也就胜在了解慕怀英的口味,外加菜品比较新鲜而已。清洗、处理、开火。一边翻着手机上的菜谱,她一边慢腾腾在厨房里折腾。大约过去了半个小时左右,兰稚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门口站着一个黑影...

失忆的霸总男友太无情,她不要了

失忆的霸总男友太无情,她不要了 精彩章节试读


第二天,原本定好了早上十点的闹钟。

但兰稚浑身酸痛,双眼迷蒙,硬拖到十一点才起来。

都怪慕怀英!

看着发狂了一晚上的男人,现在还在床上安静沉睡,兰稚一边穿衣服,一边羞红了脸颊暗中骂他。

离开房间时,又气呼呼故意将被子盖到他脑袋上。

哼!闷死你!

门外,方绍元让人准备的一大袋子新鲜食材已经送到了。

挑挑拣拣,兰稚决定先简单做三四道菜。

她厨艺非常一般,比不过那些高级大厨,也就胜在了解慕怀英的口味,外加菜品比较新鲜而已。

清洗、处理、开火。

一边翻着手机上的菜谱,她一边慢腾腾在厨房里折腾。

大约过去了半个小时左右,兰稚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门口站着一个黑影。

她被吓了一大跳,连锅铲都丢开了。

“啊……你、你吓死我了!”

发现是已经起床的慕怀英,她心有余悸地按着胸口,忍不住嗔怪瞪他。

“干嘛呀你,站在门口也不说话,就是故意吓人是不是?”

“……”

慕怀英不说话,也不动,站在那里如一潭深水。

投向兰稚的目光却极其复杂,仿佛无声的眼底正卷动着万千波澜。

兰稚要看着锅,没注意到他的情绪,还以为他是醒来后饿极了。

趁着空闲,她挑了一块刚做好的排骨喂过去。

“尝尝看,喜不喜欢?”

将排骨递到慕怀英嘴边,她灿烂的眼眸里,都是温柔的笑意。

令她没料到的是,这次慕怀英不仅没有兴高采烈地张嘴,斜眼看一眼排骨之后,他还非常冷淡地推开了她的手。

“这样不卫生。”他说。

不卫生?兰稚忍不住红了脸。

她昨天喂慕怀英吃虾,这家伙将她的手指头都舔了一遍,就是不肯松开。

那个时候,他可没说不卫生啊。

今天倒是讲起来了。

“真不吃呀?”兰稚眼珠转转,故意道,“那你等会别再找我要哦。”

“好。”

慕怀英点头了,脸上是一片平静。

意想不到的回答,一个接一个,兰稚错愕到忘了眨眼。

怎么会这样?

认真打量过慕怀英,她这才注意到,眼前的男人,似乎跟之前不一样了。

不仅仅是脸上的表情和眼神,就连周身的气质,都变得截然不同。

就好像是……另一个他,回来了。

被脑中突然生出的念头,吓了一跳。

兰稚退后几步,捂着胸口,惊疑不定地小声问道:“你是……慕总?”

“嗯。”

男人的回答,非常简短。

像是一把雪亮的快刀,斩断了她的一切幻想。

灶台还在燃烧,排骨也很烫手。

兰稚却感觉自己被兜头泼了一盆冰水,从头凉到脚。

明媚笑容,撒娇喂食,因为无人回应,统统成了她小丑一样的独自表演。

要是能找个地洞钻进去就好了。

兰稚拿着那块排骨,无所适从地站立半晌,最后在慕怀英毫无波动的眼神之中,悻悻将它丢掉了。

无法定义关系的两人,相对站着。

脑中一段段浮现出这些日子,发生在这间公寓里的种种荒唐。

谁都不知道,在这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情形下,该开口说点什么。

“滋滋滋……”是锅糊了。

兰稚回过神来,马上去收拾。

手忙脚乱中,嘴里还不自觉惋惜:“完了,这菜不能吃了……”

慕怀英顺势打破沉寂,说道:“不能吃就放下吧,兰小姐不用辛苦了,麻烦先出来一趟。”

他的声音里,没了急躁,没了惶恐。

也没了对兰稚的爱与怜。

只有一个与生俱来的上位者,带着威严和掌控力,在下达看似礼貌的命令,让人无法拒绝。

低下头,兰稚将一切情绪,都掩藏进黯淡的眼眸里。

她小声回复:“好的……慕总。”

客厅里,秋日的阳光透过大落地窗,依旧和煦明亮,却照不暖两人了。

一堵看不见的墙,筑在他们之间。

正要坐下,慕怀英注意到了身上这套过分闲适的睡衣。

他皱眉不满,沉声道:“抱歉,请稍等一下。”

说完,便往房间里走去。

兰稚像个木头人一样,呆呆坐进沙发里。

抬起头,瞥见房间内的身影,发现慕怀英可能在换衣服,动作利落干脆,全程寂静无声。

这让她不禁想起了另一个人。

同样的身形,同样的外貌。

可那家伙,乱糟糟的,总是不肯乖乖换下脏衣服,非要她来哄。

也不肯独自待在某个地方,一定要她陪在身边才行。

野蛮粗暴,又幼稚,还不讲道理。

这样一只野兽,只用短短两天时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慕怀英恢复了理智,和益集团可以正常运转,方绍元不必再愁得挠头,她自己也不用日日腰酸背痛,暗骂对方了。

如此好事,按说,是该普天同庆的。

可兰稚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一颗心直往下坠,黑漆漆的,看不见尽头。

谁敢相信,这件事中最微不足道、最遭人嫌弃的那部分,却是她心底里最喜欢的。

两年前出车祸,他一声不吭就忘了她。

好不容易带着爱意再次出现,却又在睡梦中骤然离开,连声招呼都不跟她打。

两天之内,她就从云端跌入了泥潭。

他做事,怎么总这么急匆匆的?

心口的伤还没好,就又被挖出来一遍,兰稚鼻中浓浓的酸楚。

一闭眼,泪水直接就涌了出来。

要是早知道今天睡醒之后,最爱她的人又会消失,她昨晚说什么都要多抱他一会,而不是早早就嫌弃地将他推开。

眼前的这个慕怀英,哪里都好。

冷静,理智,斯文有礼,一丝不苟。

就连睡衣,他都穿得比先前规整,扣子能完整地扣到最上面一颗。

只可惜,他讨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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