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沈怀夕余安安出自小说推荐《入色悸动》,作者“柒千岁”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沈母再婚,嫁进东州出了名的豪门裴家。自此,沈怀夕多了个裴家八小姐的称呼。四年后她见到了裴熠,一个看似优雅,弥满优越感的男人。他是她名义上的堂哥。殊不知,那是她天崩地裂的开始。裴熠对沈怀夕的喜欢毫不掩饰,直白炙热。直到有日,她撞破了他的秘密。沈怀夕看着这个全然陌生的“他”,满眼惊悸。他低头对上她惊慌湿漉的眸子,小心翼翼地搂上她的腰,“要怎么样哄你才不怕我?”于裴熠而言,无论他是谁,沈怀夕的每一道笑皆是他心跳的引子。于沈怀夕而言,如果悸动有颜色,她的悸动一定是五颜六色的。...
小说《入色悸动》,现已完本,主角是沈怀夕余安安,由作者“柒千岁”书写完成,文章简述:】怀夕:【现在回来,我要进站了。】沈怀夕放下手机,从高铁站的人流里钻出来。没特殊情况,她不选择坐飞机,理由简单,起飞时耳朵不舒服。在靠窗边的位置坐下后,她便将双肩包放在大腿上,在闲来的时间歪过脑袋看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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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确实也是。”
沈怀夕进门,沈仲博见她两手空空,放下手机,“没买烤红薯吗?”
沈怀夕眨眨眼,放下手机歉意上前,“对不起嘛,我没听到您喊我买。”
“心里讲了。”
“!!!”
沈怀夕哭笑不得,搂着沈仲博的手臂,“我亲爱的爷爷,您想吃就直接告诉我,我肯定给您买。”
“爷爷以为你懂,哪知你不懂,默契你一点也没有。”
沈怀夕直接郁闷了,“我现在去,回来的时候见到街口有得卖。”
沈仲博当即阻止,“大晚上别出去了,洗洗睡吧,你奶奶早睡了。”
“那好吧,这时间点您也别吃红薯了,我下点面条给您吃吧。”
沈仲博抽出手臂,哼了哼,“不吃了,我等下跟周公去买烤红薯。”
“……”沈怀夕傻乐,她很感恩,在二十岁这个年纪还有爷爷奶奶陪着。
隔天,她早早起来了,第一时间去买了沈仲博心心念念的烤红薯,把冒着热气的红薯送到他面前,好让他解馋。
吃过早饭,她出门去东州的南站坐高铁回雍京。
周晴发来微信。
晴儿:【夕夕,今晚回来吗?】
晴儿:【没你在我睡不好,小蓓她现在不爱搭理我,她爸爸好像病了。】
怀夕:【现在回来,我要进站了。】
沈怀夕放下手机,从高铁站的人流里钻出来。
没特殊情况,她不选择坐飞机,理由简单,起飞时耳朵不舒服。
在靠窗边的位置坐下后,她便将双肩包放在大腿上,在闲来的时间歪过脑袋看外面。
半晌,身旁的座位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偏头看去,目光微晃。
身旁的人很白,很高。
很美也很帅。
脸如玉,精致间透着几分英气,头发齐肩绑起,美得雌雄难辨。
正是这样雌雄莫辨的模糊感,带给视觉的冲击特别强,可这个人应该是男人,他有凸起来的喉结。
他的肤色与余安安健康的冷白皮不同,这个人的白是带着点病态的苍白。
在他坐下来后,原本还算宽的空间蓦然逼仄,被那双长腿占据。
沈怀夕收回目光,每个人都有自己觉得舒适的生活风格,不该过分打量。
她继续歪头看向窗外。
男人向她靠拢,忽然凑到沈怀夕的耳边,“嗨,你好。”
沈怀夕回头,心脏乍一跳。
被近在咫尺的脸吓得魂飞魄散,靠太近了!
她往后一点回应,“你好。”
两人四目相对。
他的瞳色显蓝又显灰,有点混血味,像一种动物的眼睛,奶狗眼。
“甜心你真美。”他的声音漫出一股阴柔劲,“没想到真人比照片上的你来得更好看。”
他再次逼近,“你知道有人在跟踪你吗?
原本还在品这话意思的沈怀夕看向四周,“有人跟踪我?”
并没察觉到异常,反倒眼前人更能让她生起警惕。
“嗯……他们在跟踪你。”
沈怀夕仰着脖子向后退,已经没有多余的位置能退,她双手攥紧双肩包,“请问你是谁?”
“司徒剑。”他眉眼轻佻地扳正身体,两手抵在脑门后。
沈怀夕猜他应该是认错人了,“司徒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他靠在座椅上歪过脸,“我没认错人,你的底细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你是沈怀夕对吧?”
沈怀夕的警惕升级,右手不着痕迹地探向身前的双肩包,熟悉地摸到那瓶防狼用的特级变态辣至尊版的辣椒水。
目光不安地滑向四周,周边都坐了人,她淡定了一些。
司徒剑看出她的不安与警惕,像只胆怯的小鹿一样。
偏偏看得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