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白山黑水》,超级好看的都市小说,主角是陈志恒陈月,是著名作者“陈志恒”打造的,故事梗概:重生80年代,白山黑水之间。山上,有淘金客和猎鹿人的传说。水中,有放排人和淘金者的故事。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炮,到处都散发着野蛮原始气息的年代里,有个人决定离开城市,走入乡村,走进大山里。去水中网鱼,到山上挖菜,拿着枪去打野猪,拿着棍子去逗傻狍子……放松下来的时候,就坐下来,喝着桦木茶,看着太阳落。这日子,也挺有意思的。......
无删减版本的都市小说《白山黑水》,成功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们关注,故事的原创作者叫做陈志恒,非常的具有实力,主角陈志恒陈月。简要概述:“真要是那样的话,我是肯定不能去找喽~”陈志恒自言自语,歇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观察四周。“诶?”在一片没有树的白地上,陈志恒看到了一些痕迹。笨拙的下了树,笨拙的迈着大步走过去,陈志恒看着稍微有些硬化的雪层表面那一行延伸到很远很远的脚印,一眼就看出来,这是野鸡留下的脚印。于是,陈志恒又兴致缺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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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之内,陈志恒一只脚踩在老歪脖子树的岔口上,奋力的把自己带上树顶,这个动作如果是夏天来做,当然简单至极,但是对于冬天到来,身穿棉衣,臃肿三分的他来说,怎么看怎么有那种黑熊精上树的感觉。
“以后得去什么地方整个墨镜备用了,不然学一下因纽特人,弄个雪镜?”
陈志恒这次过来,和以往不同,是带着打虎的目标来的,所以是只身前行,没带小东一起。
少了一个人帮他分担,不说别的,这个搜寻的工作,就直接难度翻倍了。
猎虎是猎人行当里的顶级操作之一,通常都是三个人以上精密配合才能实现的操作,陈志恒之所以敢这么胆大一个人来,是因为他有过这样的经验。
前世时,陈志恒做的那么多行当,最好、最得心应手的,就是猎人。
他能在入行只有几年的时间闯下个猎鹿人的名声,就是因为他曾经实现过孤身猎虎的壮举。
可惜,偏偏是这个做的最好的行当,因为限猎禁枪等政令的实行,直接就烟消云散了。
树上。
陈志恒越是小心谨慎的注意周围,观察环境,入目皆是的漫天白色就越会影响他的视力。
为了不被雪盲症影响,不得已,陈志恒只好每隔一段时间就歇息一下眼睛,但是在孤身一人捕猎的时候闭上眼睛基本上等于在闭眼的那段时间把命交给老天爷了,所以陈志恒就用了个虽然又费事又笨不过很有效的方法。
爬树。
上了树,一来站的高点,能稍微看的广一些,二来也能让他捂着眼睛休息休息,三嘛,自然就是为安全着想了。
真就那么倒霉,正好上树的时候老虎来了的话,起码这样他还能有开一枪的机会。
……
东北虎的活动范围很大,很大很大!一只成年的老虎,尤其是不带崽子的雄虎,为了捕猎食物,一个冬天的时间能在中俄两地的雪原中来往数千公里!
而距离德胜村四个倒霉蛋被老虎撵到雪缝子里,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按这个时间算,如果那老虎一刻不停的往北跑,现在已经身在黑省了也说不定。
“真要是那样的话,我是肯定不能去找喽~”
陈志恒自言自语,歇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观察四周。
“诶?”
在一片没有树的白地上,陈志恒看到了一些痕迹。
笨拙的下了树,笨拙的迈着大步走过去,陈志恒看着稍微有些硬化的雪层表面那一行延伸到很远很远的脚印,一眼就看出来,这是野鸡留下的脚印。
于是,陈志恒又兴致缺缺起来。
这东西,咋说呢,没什么意思。
他不知道别的地方是不是也有类似的这种笨鸟,但是在东北生活的这种野鸡,确实是鸡肋的很。
这东西,很小。虽然看着挺大的一只,但整个身形的一半都是羽毛和绒毛,小的三斤多,大的五、六斤,去了骨头几乎没什么玩意儿。
而且,不好吃。
作为一个猎人,陈志恒可太吃过这些野味儿了,负责任的说,绝大多数的野味,相比于被人类训化后的同类,味道都下降不止一个层次,家猪肉绝对比野猪肉好吃,家养的鸡比山上的野鸡就更是好吃不知道多少倍了。
那玩意儿下了锅是肉也少汤也腥,质地好像劈柴,进嘴了就像吃纸一样,实在没什么吃头儿。
所谓的什么:鲜美之极的野味,纯属是扯淡。
而且吧,捕猎这东西,没有挑战性啊,不值得一个背着枪的猎人特意为它改道去追,野鸡虽然有翅膀,还是挺大的翅膀,但是根本就没有啥飞行的能力,它呼扇那两下子,只能算做滑行,越过一些沟沟坎坎啥的,不然,也不会总是在雪地里走,留下这么明显的一行脚印。
在农村,撵野鸡一般都是下网,或者干脆就是小孩儿才愿意做的事儿,因为这东西即使不用枪,不用任何的工具,只拎个棍子撵,也是能够抓到的。
“唉,没意思。”
陈志恒摇摇头,不准备去追这只野鸡,刚要转身,却看到前方下坡的野鸡那行脚印上,另与一刚脚印交叉,看起来就像是把雪地分成了四个象限一样。
“诶?这是……狐狸?”
狐狸行啊!
野鸡不值得追一下,狐狸可太值了!
这玩意儿的毛皮好,是整个林子里性价比最高的猎物了!
一张狐狸皮,少说能顶好几张狼皮,而捕猎的危险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它了!
走到脚印处,伸手戳了一下脚印上的雪迹,没问题,是才留下不久的,能追!
按理来说,捕猎狐狸的方法应该是像他这样发现狐狸的活动迹象,然后立刻回家,去取夹子或者下套子,这样才能保证捕猎的成功率,同时获得一张损坏程度不那么高的皮子。
不过,陈志恒现在没有夹子和套索,也不可能现在回头下山,而且,他对自己的枪法有自信!
追!
…………
一片平坦的雪地上,几根未被白雪覆盖的枯草没有得到树木的保护,被风吹断,枝头戳在雪层上,随着风不断划破雪层,发出哗哗的声音。
一只橙黄中带着赤红色的小小兽足踩在雪地上,轻轻的走来,留下一行浅浅的脚印。
这是一头赤狐,生有一身毛质细密修长,保温效果极佳的皮毛,在阳光下隐隐呈现火红的颜色,和它那摆动无声,蓬松柔软的大尾巴相得益彰,美丽非常。
此时,这只赤狐正压低身子浮在雪地上,高耸着它那对阔耳,低头对准雪地,好像在倾听雪地下方的动静。
赤狐的身体极小心,极轻柔的动作着,不断的调整着自己的位置。
突然,它动了。
只见它后腿用力,高高跃起,整个身体形似弓箭一般,在空中似乎停顿了一刹之后……
大头朝下,借着跃起的势头儿,一头扎进了雪里,埋在雪里的头和前爪一顿乱拱,朝天的后腿儿也是一阵乱蹬。
随后,雪地归于寂静,赤狐的后腿落在地面稍稍用力,把陷于雪地的上半身“拽”了出来。
此时,赤狐的口中,叼着一只肥硕的耗子,把头抬的高高的。
耗子还在乱动,赤狐牙齿用力,脖子来回狠甩了几下,耗子不动了。
送开嘴巴,耗子掉在雪地上,被赤狐前爪按住,它昂起头颅,张开嘴巴,像个得胜的将军一样。
嘭!
赤狐昂起的脑袋如遭重击,向后仰去,四条腿抽动了两下,也像那只耗子一样,再也不动了。
几十米外的远处,一个在雪地里趴了半天的人揉着胳膊肘,站起了身,拍拍身上的雪,活动僵化的四肢,走到这边,一脚踢飞了耗子,伸手把狐狸捡了起来。
“还行,能卖上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