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历久弥新》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作者为“林恒”,主要人物有林恒陈秀兰,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都市小说《历久弥新》,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都市小说,代表人物分别是林恒陈秀兰,作者“林恒”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作品无广告版简介:“呜呜呜!!”但下一刻,雄霸就发出来委屈的声音,挣脱晓霞,跑到了林恒腿边趴下诉苦。“好狗,真的是好狗!”林恒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狠狠的摸了摸雄霸的脑袋。一个狗的性格好坏,在这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即便是被比自己弱的人类幼崽攻击,依旧不反击,而是逃跑,绝对是性格优异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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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孩子吗?”
林恒走进厨房,走到老婆面前。
“是的,你抱着,我做个早饭,咱们先垫个肚子。”
秀兰点头。
“爸爸……”
小家伙穿着红色的衣服,张着双臂往林恒怀里扑,爸爸已经叫的挺真的了。
“来,我抱!”
林恒连忙抱过自己的宝贝女儿,走到了院子里,一边继续训练雄霸,一边逗女儿。
“来晓霞,我们学习走路。”
林恒将女儿放在地上,拉着她的手,让她学习走路。
晓霞本来已经勉强会走路,只是踉踉跄跄走不稳。
“嘻嘻……”
女儿很爱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踉跄的四处走,也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汪汪!!”
雄霸小声叫了一声,围着自己小主人转了两圈。
“呵呵!!”
突然,晓霞朝着雄霸冲了过去,伸出小手抓住雄霸的竖耳使劲扯。
林恒看到这一幕吓得话都没说出口,就冲过去准备阻止,雄霸再怎么聪明也是一条刚刚带回来的野狗,万一把女儿咬了就完蛋了。
“呜呜呜!!”
但下一刻,雄霸就发出来委屈的声音,挣脱晓霞,跑到了林恒腿边趴下诉苦。
“好狗,真的是好狗!”
林恒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狠狠的摸了摸雄霸的脑袋。一个狗的性格好坏,在这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
即便是被比自己弱的人类幼崽攻击,依旧不反击,而是逃跑,绝对是性格优异的表现。
“嗷呜~(⋟﹏⋞)”
雄霸呜呜的蹭了蹭林恒的手,仿佛很伤心。
“放心吧,一会儿多给你弄一些饭。”林恒笑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嗷呜!(*๓´╰╯`๓)♡”
顿时间,雄霸就双耳竖起,兴奋起来了,这丰富的心理活动,根本不像是狗。
“爸爸……抓……”
晓霞又扑过来要抓狗耳朵,脸上还笑嘻嘻的。
“不准抓,狗狗不能碰。”
林恒脸神严肃的看了她一眼,瞬间她的笑容就凝固了,小嘴渐渐的撇下去了,双眼也挤在了一起。
这是哭的前摇动作。
“好好好,可以摸!!”
林恒连忙改口,拉着她的小手过来撸狗头。
“嘻嘻……”
小姑娘顿时喜笑颜开,变脸比天气还快,撸着狗,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不一会儿,她还学会了训狗,捡起一个树枝丢出去,虽然只丢出去一米远,雄霸依旧给她捡回来了。
一人一狗玩的不亦乐乎,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二哥,你小心狗把晓霞咬了!”
妹妹彩云看到晓霞和狗一起玩,吓坏了,连忙低声提醒。
“放心吧,我看着呢。”林恒笑着摇头道。
“你昨晚没睡,通宵看书?”他注意到妹妹顶着一对黑眼圈,此时怀里还拿着那本钢铁是怎么练成的。
“是的,这本书太好看了,二哥你看过吗?”
彩云使劲点了点头,又看向二哥,想要找人分享自己的感受。
“当然看过,即便时间久远,依旧记得清。”
林恒笑了笑,这本书给过他许多坚持下去的信心,但最让他感同身受的还是92年出版的活着。
当时偶然看到了那本书,才给了他继续活下去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太了了不起了,相比于他,我生活的环境好多了,身体也是完整的。
我一定要努力读书,没有钱我就自己努力挣钱。”
彩云的双目变得明亮,似乎找到了未来的方向。
“对,你想明白就好。等过些天,我再给你弄两本书来。”
林恒笑了笑,走过去抱起了女儿。
“老公,吃饭了!”
秀兰从屋里出来,端着一碗土豆拌汤,臊子是酸菜。
“你也吃,女儿和雄霸玩的正开心呢,不用担心。”
林恒接过饭,笑着说。
秀兰看了一眼晓霞,本来还担心,但看到晓霞打雄霸,雄霸都不反抗,才放下心进了屋。
蹲在屋檐下面吃完饭,林恒给雄霸倒了一碗拌汤,顺便把买的驱虫药倒了进去。
“嗷呜?”
雄霸抬头看着他,不吃饭。
“他妈的,给你驱虫的,不是毒你的,不吃我端走了!”
林恒忍不住给了它一巴掌,一点都不信任你的主人是吧?
“汪呜呜~”
雄霸这才连忙蹲下,大口大口的吃饭。
林恒看着女儿晓霞,老婆秀兰和妹妹彩云,拿着衣服和鱼,三人一起下河。
家里没有自来水,这些耗费水比较大的工程都是下河,石板河就在门前六七百米的地方,也不远。
走到隔壁李彩霞家门前,李彩凤正端着饭和她家隔壁的刘家媳妇刘兰说话呢。
看到秀兰,刘兰就笑着打招呼:“秀兰,听彩凤说你老公给你买了一件款式特别新的衣服,能不能让我见识见识。”
刘兰身材可谓是丰乳肥臀,但是脸上却是麻子脸,让人有点不敢细看。
“是啊,林恒上次说了后,我就特别想看看呢。”李彩凤也笑着道。
“当然是真的了,正好用要拿去洗。”不等秀兰说话,彩云就开口了,替嫂子出头。
说完,她就笑着从竹篮子里拿出了衣服:“你们看看,嫂子三件呢,都是城里买的,我也有一件,正准备拿去河里洗一洗。”
彩云将衣服拿出来展示,城里买的衣服质量可比镇上那些衣服好多了。
“哎呀,这款式真好看,还有这牛仔裤,布料真顺滑啊。”
刘兰拿起衣服看了看,就惊叹起来:“你说是吧彩凤?”
她很无语,你李彩凤不是说人家没有吗,差点把我都害了,还好我没当面挖苦人家。
李彩凤脸色有些绷不住:“是的,比我那件还好一些,这应该更贵吧,林恒居然这么有钱。”
“是啊,这么好的布料,林恒居然有钱给秀兰买?”
刘兰也有些震惊,林恒可是出了名的二流子,怎么会有钱给媳妇儿买衣服?
“这个嘛,你们就管不着了。”彩云笑了笑,也不说,就让她们心急。
“我回屋加点菜,你们先聊。”
这时候,李彩凤突然找了个借口回屋了。
因为她看到了远处林恒提着两条鱼走过来了,害怕自己尴尬。
“看来你们林家真是发财了啊,最近准备盖房子?”
刘兰好奇问道,又是新衣服,又是鱼,早上还看到他们挖地基,林家这是发了大财了啊。
她决定以后多多亲近秀兰,打听打听到底是什么情况。
“没有,鱼是在河边捡的。”林恒笑着道。
“别骗人了,肯定是买的,这么大的鱼怎么可能是捡的。”
刘兰才不信这鬼话。
“我们还要下河洗衣服,就先走了。”秀兰说了一句,就带着老公走了,从始至终都没说几句话。
即便是这几天李彩凤到处说她坏话,现在她真的有了三件新衣服,也没有挖苦她。
秀兰性格就是这样的,只在乎自己一家人,过自己的小日子,对其的都不怎么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