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我在乱世当诸侯》 小说介绍 【大女主,无CP,无外挂】 自古圣贤皆寂寞, 乱世争霸起朝歌。 现代根正苗红有志青年, 意外魂穿古代投水丫头。 生逢乱世,兵荒马乱, 皇帝昏庸,官员勾结, 诸侯割据一方为王, 天灾人祸接踵而至, 百姓苦不堪言,流亡逃窜不断, 唯有改革图治,才能曲线救国。。书中主...
《穿越:我在乱世当诸侯》 小说介绍
【大女主,无CP,无外挂】 自古圣贤皆寂寞, 乱世争霸起朝歌。 现代根正苗红有志青年, 意外魂穿古代投水丫头。 生逢乱世,兵荒马乱, 皇帝昏庸,官员勾结, 诸侯割据一方为王, 天灾人祸接踵而至, 百姓苦不堪言,流亡逃窜不断, 唯有改革图治,才能曲线救国。。书中主要讲述了:【大女主,无CP,无外挂】 自古圣贤皆寂寞, 乱世争霸起朝歌。 现代根正苗红有志青年, 意外魂穿古代投水丫头。 生逢乱世,兵荒马乱, 皇帝昏庸,官员勾结, 诸侯割据一方为王, 天灾人祸接踵而至, 百……《穿越:我在乱世当诸侯》免费试读 免费试读
原本伤得那么重奄奄一息,竟然还能一跃而起,差点取她性命。
看出来他的警惕性很强。
孙朝歌与他对视,目光冷静。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约摸过了半盏茶的功夫,男人才收回木棍立于身后,稍稍垂下眸子,掩去了一身的锋芒。
男人喉结滚动:“抱歉姑娘,是在下唐突了。”
声音沙哑,好像充了血。
孙朝歌紧绷的身躯微微松懈,往后退了几步拉开和男人的距离,冷声道:“既然你醒了,就早点离去,希望你有点自知之明!”
说完,孙朝歌转身离开了偏房。
命是真的硬,这样的伤势竟然能一夜之间就挺了过来,不见丝毫受伤后的虚弱。
男人在孙朝歌转身之时,目光就一直追随着她,直到她离开偏房没了身影。
男人眯眼,收回目光,落在滚落在自己脚边的白面馒头。
孙朝歌已经咬了几口,上面还印有她的牙印,滚落过程中也沾上了不少的泥土。
男人弯腰捡起馒头,能感觉得到馒头的温度,还是软乎的。
喉咙滚动,男人就着孙朝歌吃过的地方吃起来,两三口就将馒头吃下肚。
三国交战多年,加上各种天灾,国家边界早已经了无生机,到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附近城池早已经人去楼空。
他作为统帅,手里掌管十几万军队一直忠心耿耿的守卫在边疆多年,与另外两国打了不下百来场大大小小的战役,立下无数汗马功劳。
但奈何皇帝昏庸,朝廷大臣勾结私营,剥削欺压百姓,就连送去边疆的粮草也胆敢暗中克扣贪为己有,害得十几万将士军马饿着肚子与敌国打仗。
结果自然不用说,死伤惨重,节节败退,失守好几座城池。
边退边打,边挖野菜吃树根,已经成为了日常。
在最困厄的时候,他甚至喝人血吃人肉……
像这样的白面馒头,他已经好久好久未曾见过了……
在最后一次被围剿战役中,三名敌国大将率领千名铁骑直奔他而来,目的就是为了取他的首级,击溃他这最后一个防守。
只要他一死,万宁国必定沦陷!
他的十几名大将为掩护他离开,与千名铁骑奋血浴战,生死不明。
而他也身受重伤,一路南逃。
派来追杀他的,是国土位于西北地区的天宣国,是很有名的牧民一族。追杀他的十多名天宣国精英,个个身高马大,勇猛无比,要不是他们不熟悉水性,怕是他现在早已经身首异处。
一想到刚刚那个姑娘,看年纪也不过十来岁,还没他肩膀高,穿着打扮也只是普通的乡村姑娘模样,但目光冷静,气质从容不迫,稚嫩的小脸已经初显轮廓,相貌不算明艳,但透着一股英气。
他的身上扎着绷带,因为他刚刚的大动作,导致他的伤口裂开,绷带上渗透出血迹。
男人抓着光滑的木棍,抬脚走出偏房。
他倒要看看,这个女娃什么来路。
……
孙朝歌出了偏房,就去取了猪食喂猪,喂完后打了水洗了手后返回厨房重新拿馒头吃。
刚刚那个馒头,她也不过才吃了两三口。
刚从蒸锅里取出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孙朝歌转身,被突然出现在身后的男人吓了一跳,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果然是会武功的人,走路都不带声音的。
孙朝歌稳住心神,抬头看他,目露警惕。
孙朝歌:“你还不走,是还有什么事吗?”
但是男人沉默,没有回答孙朝歌的话,只是目光一直落在她的手上。
孙朝歌蹙眉,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又抬头看了看他,然后咬了一口馒头,无意一问:“怎么,你也想吃?”
男人咽了一口口水,喉咙滚动。
孙朝歌又咬了一口馒头,侧身让开,手一指:“锅里还有四个馒头,你吃吧,赶紧吃完赶紧走!”
多留几分钟,都是不小的麻烦。
男人开口:“多谢姑娘。”
之后弯腰,打开锅盖拿了两个馒头吃了起来,当真没客气。
男人吃的很快,孙朝歌半个馒头都没吃完,男人已经把两个馒头都吃完了,都不带歇口气喝口水的。
吃完后,还站在原地看着孙朝歌吃。
孙朝歌:……
突然感觉手里的馒头很烫手。
孙朝歌:“剩下的两个馒头,你也都吃完吧!”
她怕她再不开口,男人的目光能把她的手给看穿。
男人的目光从孙朝歌的手上移到她的脸,少女面色依旧冷静从容,甚至还敢直视他的目光,不见一丝畏惧。
男人目光闪了闪,微微弯腰,躬身感谢:“多谢姑娘。”
孙朝歌没应下他的感谢,转身出了厨房。
出了厨房后来到了院门口,往下眺望,还能看见村民家里升起的炊烟,更远的地方,稻谷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岭山村四面环山,是很典型的盆地地形,村民的房屋就分散在和河流两岸,宽大的河流清澈干净,成为这世世代代的生命之源。
孙朝歌望向去镇上的大路,没有人经过。
孙朝歌忍不住皱眉。
黎稔竟然还没回来,以往这个点,他早该到家了,别是出现了什么意外。
“姑娘,这里是何处?”
正当孙朝歌出神之际,男人的声音出现在背后。
孙朝歌还在眺望远方,回道:“百越之地,万宁国最南方的国土,是封国孙竹的掌管之地。”
男人目光顺着孙朝歌的目光看下去,只见一副百姓安居乐业的宁静和平生活。
男人愣在原地,一度怀疑他出现了幻觉。
他从西北地区一路逃命到这,所到之处皆是经济萧条,人民惶惶不安,商不出户民不种植,一副即将灭国的惨状。
而这个地方,似乎是与世隔绝,这里依旧安稳的照旧生活着,远处的金黄的稻谷刺痛了他的眼睛。
男人突然眼眶湿热,喉咙处似乎被什么堵住,一时说不出话。
这就是他打仗多年,一直所期盼的啊!
孙朝歌抬头看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冷声驱除:“我看你身份可不简单,吃饱了就赶紧离开这里,可别给这唯一一块净土带来灾祸!”
来路不明的人,她无法判断这人的身份会不会对岭山村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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