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的职场女王》是作者 “揆文奋武”的倾心著作,阳立杰殷倩倩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是从腰间解下他的外套还给他,也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客气疏离地说道:“好,衣服还给你。”“你穿着吧,夜里冷。哦,饿了吗?要不要吃个宵夜?”靠!你小子,逗我呢?这也不笨啊!于是,我清了清嗓子,有些端着:“吃不吃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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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一生,怎么才算精彩完美的一生呢?是人格和经济的独立?还是爱情和家庭的美满幸福呢?亦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天地残缺,这世间完美的东西,其实并不存在。即使存在了,也总是难以长久。反之,不完美才是常态。
我叫殷倩倩,承蒙上天眷顾,我有一份完美的爱情。而且水到渠成地升级成了完美的婚姻。
然而,我那完美的爱情和婚姻也没能幸免于难长久的魔咒,只是短短三年就分崩离析,支离破碎了。
但这却不能怪老天,因为这是我活生生作没的。
我的真命天子叫阳立杰,是我大学毕业后,一次偶然在酒吧喝酒时邂逅的。
他是个阳光开朗又率真的男孩儿,和他相处,会让人非常舒服的。
就是那种两个人什么都不说,安静地坐在一起,两两相望,也能生出无限甜蜜的那种。
我不知道别的女孩儿对他的感觉怎么样,但是我对他特别来电。
我想应该是我们两个磁场刚好合适,八字相和。
他刚刚和女朋友分手,独自来酒吧借酒浇愁。
酒吧这种地方,来这里的男男女女都知道是猎艳的绝佳场所。
若不是那天他状态颓废,穿着上也比较邋遢,恐怕好多女孩子主动过去搭讪了。
那晚,唯有我,一眼看出了他的芝兰玉树,空灵俊秀。
既然是这么好的猎物落单,自然是不能错过的。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比较单纯的,有了男朋友是不会还和别的异性暧昧的。
初次见面,他就很坦诚,说自己失恋了。
经过一番地谈心,我真是感慨他的前女友是有多缺心眼儿,才会有和他分手,还劈腿。
三年后,等到我和他离婚的时候,我也同样如此感慨自己。
婚后,老公告诉我,那天晚上,我的出现,照亮了他当时黑暗的心,也再次重燃了他对爱情的希望。
所以,那天晚上,我爱上了他,他也爱上了我。
在酒吧那样的场合,我其实是随意的,但是他却老实的很,自始至终,都是谦谦君子,连我的手都没有碰一下,说话也大方得体。
我可不想今晚只是和他谈谈心那么简单,于是,我直接拉起他的手,上了舞池,握着他的双手,直接跳起了舞。
舞池里摩肩擦踵地都是男男女女,女生们好多穿着清凉。
有的跳着跳着,浑然忘我,陌生男子只要不太过分,轻轻抱着她也就抱着了。
咸猪手在这个时候,也适当被忽略了。
这样摩肩擦踵、人挤人的地方,肌肤之亲压根儿就避免不了的。
三四个男生成群,像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围绕着一位或者两位女生,将她们圈禁起来,一起跳舞。
有些女生很享受这样,有些女生想出去却出不去了。
而我那晚穿的也很性感,黑色褶裙也就勉勉强强遮住臀部,坐在沙发上的时候,裙子都不能被坐住。
穿着肉色丝袜,美腿修长,上身穿的还正常些,但是紧身,把我前凸后翘的身材完美的展现出来了。
因此,我拉着阳立杰上了舞池没跳一分钟,好多男生像苍蝇一般快速围拢过来。
阳立杰见了,直接将我双手揽入怀中,宣示主权。
但是那些男生和男人却并不肯放我们离开,还有的男生趁阳立杰四处警惕的时候,对我伸出了咸猪手。
阳立杰一上舞池,身处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就直皱眉,当发现了有人对骚扰的时候,就表现出了愤怒,直接脱下自己的外套系在我的腰上,护住我的双腿。
然后,他大声喊道:“让一让,让一让,她是我女朋友。”
这才杀出一条血路,带着我安全离开。
离开前,我隐隐好像听到有男的说:“带着女朋友来让人揩油,变态,煞笔!”
阳立杰的耳朵好使,回头怒骂道:“狗日的,骂谁呢?”
台上那几个男生本来就因为我的离开恼火呢,这时,立刻就要和阳立杰掐架。
关键时候,我公司的那帮爷们儿立刻过来助阵。
眼看我们这边人多势众,那几个男生才怂了,继续围堵别的女孩子了。
阳立杰的心情又有些不好了,但随即掩饰下去。
我后来越想越确定,那是他在乎我。
我和同事们说:“你们玩着,我们先走了。”
同事们无不露出欣喜之色:“玩的开心哦。加油哦!耶!带了没?”
我挽着阳立杰的胳膊走出了嗨吧。外面已是夜晚十一点了,些微有些清冷,和里面的乌烟瘴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阳立杰一直没说话,安静沉默。
而我却没有在意这些。刚才他作为男人的担当让我好开心。他双手将我拥入怀中的那一刹那,我的心跳加速了。
确认过了,是心动的感觉。
还有啊,他好高,微风吹起,我仰起头,看到了月下他那精致的轮廓,我竟然有些失神。
“我送你回去吧。”他忽然说道。
“……………什么?”大哥,你不按套路出牌啊!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带我吃顿宵夜,然后一起去开个房的吗?
你这……………
怪不得被女朋友劈腿,活该你单身。
我就有些生气,于是从腰间解下他的外套还给他,也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客气疏离地说道:“好,衣服还给你。”
“你穿着吧,夜里冷。哦,饿了吗?要不要吃个宵夜?”
靠!你小子,逗我呢?这也不笨啊!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有些端着:“吃不吃都行。”
于是,他重新让我把衣服穿上,我直接穿上了。
他的目光在我的美腿上停留了一瞬,就看向别处,说了句:“走吧。”
我秒懂他的小心思,唇角微微上扬,却故意曲解,和他一边走一边问他:“你很喜欢我的腿吗?”
他微微停顿,些微窘迫,但依然淡淡地说:“没有。”
“那为什么刚才盯着看?”我俏皮地问。
他停顿了一下才说:“你穿的太短了。”说完就往前走。
我笑着撇了撇嘴,跟了上去。
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他不喜欢女生的裙子太短。所以,后来我的裙摆就在膝盖附近了。
这是我和他的默契。
也正是有这样的默契。我们快速确定了恋爱。
可是,这个呆瓜,今天晚上和我吃完宵夜,也就真的没有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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