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前任的情敌》,是网络作家“马文文仇白露”倾力打造的一本现代言情,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极致认可?显然,林雅竹不这么认为。恐怕只有像我这样从小长相普通,经济独立以后靠打扮勉强赢回一筹的普通女孩儿才会被这种不尊重人的评价里那么一丢丢与漂亮有关的内容迷住心神,林雅竹天生丽质,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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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教室里鸦雀无声,我竖起耳朵,认真捕捉来自身后的声音。林雅竹跑出教室没多久就红着眼圈儿回来了,像是哭过。同桌朱晓枫说,她是被我惹哭的。
这也正常,是人都要面子。换做是我,被人当众说成是大脑空空的花瓶...
等等。
换做是我,被人当众说成是大脑空空的花瓶,这有什么好难过的?难道不是对我优秀颜值的极致认可?
显然,林雅竹不这么认为。
恐怕只有像我这样从小长相普通,经济独立以后靠打扮勉强赢回一筹的普通女孩儿才会被这种不尊重人的评价里那么一丢丢与漂亮有关的内容迷住心神,林雅竹天生丽质,从小被人夸漂亮听得耳朵都快长茧子了,自然早早产生了免疫力。
可能在她心里,漂亮只是自己身上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特点,甚至连优点也算不上。
作为女性的我心里这样想,可在他人看来,我只是个嘴毒心硬、惹哭班花没有一丝愧疚,仍在奋笔疾书刷题的男高中生马文文。
与此同时,我确信自己不需要为脱口而出的那句伤人的话付出任何代价。
因为我很快发现在这个班里,除了周天鹤这种脑子拎不清的人以外,没有一个人敢惹我,就连一向冷酷的班主任丛sir跟我讲话时也是笑眯眯的。
再大胆一些,不止高三六班,甚至在整个实验高中,我也能横着走。
亏我还差点儿给周天鹤那小子跪下。
晚自习开始已经半小时了,计分板上还没有新的违规通报,像我这样整个实验高中,不,是整个区,乃至全市几十年也出不了一个的超级学霸,就算是明目张胆逃课也不能算是犯错。换作周天鹤,早就检查罚站打扫卫生一条龙伺候了。
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原来当学霸是这种感觉。
卷子上的习题对我来说简直就像1+1=2这么简单,晚自习还没一小时,我就已经完成了当天的全部作业,意犹未尽,拿起《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准备继续刷题,没想到这么厚的一本练习册早已经被我写完了。
同桌朱晓枫看我一眼,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问道,“文哥,你是觉得这次考试丛sir打算从这上面出题?”
“这我哪知道。”我没好气地说道,以一贯高冷的口吻。
朱晓枫从我手中夺过练习册,仔细端详,喃喃道,“这本书打从高一上学期你全都写完以后再也没翻过,平时都把它当成文件夹收卷子和成绩单,今天怎么忽然又想起来了?”他靠近我,压低声音说道,“是不是丛sir给你透题了,你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跟别人讲。”
“我像是需要有人给我透题吗?”我瞪他一眼,抽回练习册,将它压在课本底下。
朱晓枫瞥我一眼,悻悻地退回身子继续写作业。
我细长的手指划过摆在桌面的书本,从书脊的颜色和质地来看,绝大部分都已经快要被我翻烂了,实在没有再看的必要。只有一本颜色颇新,洁白的书页叠摞在一起,像是从未被我临幸过。
就它了。
我抽出那本练习册,看到封页,傻了眼。
《爱情三十六计——超准心理测验》
随手一翻,更是见鬼。
第一印象,你能牢牢抓住对方的心吗?
TA对你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高?
哪一种[爱情宝贝]才是你的取向狙击?
...
上一次看到这种标题还要追溯到十几年前。辣眼!
我想要合上书本,将它塞回桌底,最好沉入地心,这辈子都别再让我翻到,可我的双手却不受控制地翻开纸页,拿起笔开始勾选自己的答案。
第一次约会,你希望她穿着什么样的服饰?
A. 清爽的白色连衣裙,淡蓝色花环和草编包
B. 热辣明粉色短裙,短背心,鸭舌帽,斜挎包
C. 宽松T恤,黑色阔腿裤,棒球帽,双肩背包
我蹙起眉头,将测验书翻回首页,发现标题下面还有一行用括号圈起来的小字。
(男生版)
这是一本专门针对我的测验书。
回到第一次约会,我毫不犹豫地圈起选项A。
拜托,大哥,真的有人会戴淡蓝色花环上街吗?
这也就是矮子里拔大个儿,至少比精神小妹看着顺眼一点儿。
“选C呀,文哥。”朱晓枫不知什么时候又凑了过来,盯着我的测验书,巴巴说道,“选C。”
我瞥他一眼,“你做还是我做?”
朱晓枫禁了声,却没离开。
我看了一眼C,宽松T恤,黑色阔腿裤,棒球帽,双肩背包,这不就是仇白露?
我跟她统共认识十一年,她有至少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这幅打扮。以前仇白露总以女壮士自居,没想到朱晓枫专好这口,看来他俩注定要有一段孽缘。
我没说什么,继续做题。
看到测试结果,我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你喜欢自然清新、有文艺气质的女孩。她留着一头漂亮的长发,性格文静,多才多艺,总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在团体中常常是“班花”、“校花”一样的存在。这样的女孩能够激起你内心中深藏的保护欲,成为你的狙击取向。
这不就是林雅竹?
“这测试不准。”不等朱晓枫开口,我赶忙合上测试书,感到自己的双颊正在发热。
不是林雅竹喜欢我,而是我喜欢林雅竹。
打从入校第一天起,我就开始喜欢她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清晨。我骑着单车来实验高中报道,因为昨晚沉迷刷奥数题睡得晚了些,早上睁眼已经七点半了。开学典礼八点准时开始,我不想开学第一天就迟到,几乎快把自行车踏板踩冒烟。
学校大门前有一个转角,我飞驰而过,撞倒了走在前面的林雅竹。她身穿浅米色连衣裙,一头长发披在肩上,背一只单肩书包,摔倒在地时蹭破了手肘,血滴在裙子上,染红了布料。
我连忙从单车上跳下来,一边扶她,一边去捡散落在地上的学习用品和入学通知。
入学通知上的名字和她的脸一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我便牢牢记住了林雅竹这个名字。
从报道日到今天,一共912天,21888个小时,1313280分钟,78796800秒。我的算数很精准,却无法向我提供任何帮助,花三秒时间对她说出那句,我喜欢你,林雅竹。
我喜欢林雅竹很久了,久到把这件事藏在心底变成了一种习惯。我敢打赌,除了我以外,世界上绝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就连林雅竹自己也不清楚。
可我刚刚把她惹哭了。
我不是故意的。
同桌朱晓枫已经默默退回了自己的位置,他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不可能发现我的秘密。我竖起耳朵,认真捕捉来自身后的声音。教室里很安静,我听到林雅竹扭开她那只淡粉色的保温水杯,抿了两口水。因为用太久,她的水杯垫圈有些变形,扭动时会发出尖锐的摩擦声。
还有三个星期就到林雅竹的生日了,我买了一只新的保温杯想送给她,现在就放在我的书桌洞里,包了带星星图案的礼品纸,上面还扎了一只蝴蝶结。
精品店送的卡片上面仍是一片空白,一模语文考了148分的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我既是个天才,也是个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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