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许景明陈姗)书目

小说《春和景明》,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许景明陈姗,文章原创作者为“许景明”,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许景明全国专场巡演的每一站,都在结束时候冲着台下大喊:“陈姗,我们结婚吧!”我站在台下,手里握着分发下来的喜糖。这是他和她的七年。他们站在聚光灯下相拥,亲吻。满场的欢呼声要将我震碎。许景明曾经说:“最甜的喜糖要给春和吃。”我吃到了,很甜。这是她和他的七年,他忘了我们在一起的二十五年。喜糖很甜,甜到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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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里捏着一枚喜糖,打开放进了嘴里。
  很甜,就像十七岁许景明承诺的那样。
  那时的少年青春肆意,面对周围的同学调侃,下巴微微扬起,目光落在我身上,眼神专注而热烈。
  “最甜的喜糖当然要给小春和吃。”
  说罢,不管周围戏谑的目光,将一颗草莓味的奶糖喂到我嘴里。
  现在的场面比当年热闹了不知道多少倍。
  不过女主角已经换人了。
  曾经承诺的最甜的喜糖也换了一种方式落到我手中。
  周围的人依旧在热烈地欢呼,台上的人也依旧深情相拥。
  粉丝带来的花束摆放在她们周围,一起见证了这场盛会。
  这样的场景,在每一站的演出现场发生。
  每一场,我都来了。
  我本以为我会一次次痛彻心扉,我以为我会失控。
  但是,都没有。
  我很平静。
  或者说是麻木。
  这是许景明和陈姗的七年。
  和我徐春和无关。
  这是他和她的七年。
  许景明忘了和徐春和的二十五年。
  2
  我和许景明的初识在产房里。
  我们各自的妈妈在同一家医院,同一间病房,甚至同时发作被推进了同一间产房。
  最终,以许景明比我早出生五分钟结束。
  这么莫名的巧合让我们的父母成为了好朋友,更巧的是,我们两家还住在同一个小区。
  在这种巧合的加持下,我们连名字都选了同一个出处。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无光,一碧万顷。”
  说到此处时候,我已经五岁了,我问我正围着围裙操着锅铲的妈妈:“那为什么不直接叫上下和无光,哈哈哈。”
  我笑得前仰后合,换来了我妈和许景明的两记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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