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春和景明》,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许景明陈姗,文章原创作者为“许景明”,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许景明全国专场巡演的每一站,都在结束时候冲着台下大喊:“陈姗,我们结婚吧!”我站在台下,手里握着分发下来的喜糖。这是他和她的七年。他们站在聚光灯下相拥,亲吻。满场的欢呼声要将我震碎。许景明曾经说:“最甜的喜糖要给春和吃。”我吃到了,很甜。这是她和他的七年,他忘了我们在一起的二十五年。喜糖很甜,甜到落泪。......
我手里捏着一枚喜糖,打开放进了嘴里。
很甜,就像十七岁许景明承诺的那样。
那时的少年青春肆意,面对周围的同学调侃,下巴微微扬起,目光落在我身上,眼神专注而热烈。
“最甜的喜糖当然要给小春和吃。”
说罢,不管周围戏谑的目光,将一颗草莓味的奶糖喂到我嘴里。
现在的场面比当年热闹了不知道多少倍。
不过女主角已经换人了。
曾经承诺的最甜的喜糖也换了一种方式落到我手中。
周围的人依旧在热烈地欢呼,台上的人也依旧深情相拥。
粉丝带来的花束摆放在她们周围,一起见证了这场盛会。
这样的场景,在每一站的演出现场发生。
每一场,我都来了。
我本以为我会一次次痛彻心扉,我以为我会失控。
但是,都没有。
我很平静。
或者说是麻木。
这是许景明和陈姗的七年。
和我徐春和无关。
这是他和她的七年。
许景明忘了和徐春和的二十五年。
2
我和许景明的初识在产房里。
我们各自的妈妈在同一家医院,同一间病房,甚至同时发作被推进了同一间产房。
最终,以许景明比我早出生五分钟结束。
这么莫名的巧合让我们的父母成为了好朋友,更巧的是,我们两家还住在同一个小区。
在这种巧合的加持下,我们连名字都选了同一个出处。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无光,一碧万顷。”
说到此处时候,我已经五岁了,我问我正围着围裙操着锅铲的妈妈:“那为什么不直接叫上下和无光,哈哈哈。”
我笑得前仰后合,换来了我妈和许景明的两记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