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娇》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裴鹤语谢夔,讲述了【糙汉VS娇娘,公主的裙下臣。】【先婚后爱,双洁,甜文】身为大邺皇朝最尊贵的公主,裴鹤语从出生起,就被养在了富贵锦绣堆里。长大后,跟她交往的无一不是王公贵族,勋贵世家。那些小姐公子们,个个出自钟鸣鼎食之家,宝珠华服。品的是万金难求的明前龙井,吃的是一骑红尘的仙进奉,赏的是千年的姚黄。她以为嫁人后,也应当过着这般生活。却不料,赐婚圣旨让她跟远在漠北的谢家嫡长子绑在了一起。分明也是勋贵人家的世家子,却早早于边境厮杀,靠着一身血迹伤痕,搏了军功,成为叱咤一方的朔方节度使。苍茫漠北的风,都是凛冽的,她嫁的人,比这风还要劲儿,又凶又冷。裴鹤语受不了军中之人的粗暴蛮横,只恨不得婚后过着相敬如宾的夫妻生活,各自分房而居,却意外跟枕边人痴缠到了一块儿。每每入夜,那个于尸身血海中搏杀都面不改色的男人,却意外柔和了眉眼,吻着她的耳垂,低喃道:“殿下,吻我。”...
当《蓬莱几重》终了时,鹤语还有些神游太虚。
她这模样,在春娘看来,就是深陷于她们的琴音之中。
春娘站起来,“小姐,您觉得刚才奴家弹奏的这一曲,如何?”
春娘才不相信眼前这彩月族的贵女真能听出来自己这一帮人跟江南名流演奏之间的区别,不过是门外汉,听个曲儿,调子差不多就得了。
鹤语仿佛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她拍了拍手,看向一旁的玛瑙,“天上之曲,赏。”
玛瑙上前一步,直接拿出了一锭银子。
春娘见状,顿时梅开眼笑,“小姐喜欢便是,小姐还想听什么曲儿? 奴家这儿的姑娘可不少。”
鹤语还真做出沉思的模样。
春娘看着她,试探道:“小姐既然是灵州城的贵客,这几日小姐若是留在灵州城的话,奴这乐坊里的姑娘,小姐尽可带回府上,让她们留下来在府上给小姐弹奏。待到小姐离开灵州之日,或是小姐厌烦时,再将她们送回来即可。”
鹤语微微挑眉,眼中似乎有惊喜,“还能带回去吗?”
春娘眼波一转,掩嘴轻笑出声。
“小姐是贵客,自然是可以的。不过,奴家这乐坊的姑娘们,个个也都是花了大价钱培养的,所以,小姐若是想要带姑娘回府,奴家得派个可信的人跟着。”春娘说。
鹤语似乎有些为难。
春娘飞快开口解释:“小姐不用担心,奴家这里出去的小厮,只是帮着姑娘们抱着乐器,绝不多嘴多舌,不会碍小姐的眼。”
“那我得回去请示家中。”鹤语说。
她今日曲儿也听了,消息也打探了些,现在站起来,准备走了。
春娘将她们这一行人送到门口,亲眼看着鹤语上了马车后,这才转身回门。
乐坊里的那些姑娘们已经散去,这时候出现在春娘跟前的,是个大胡子男人。
“跟上去,不要打草惊蛇,看看是彩月族哪家的贵女。”春娘开口说。
若是这时候鹤语还在的话,一定会惊讶于后者嗓音的冷硬。这跟她所了解的春娘,几乎完全就是两个人。
在春娘跟前的大胡子男人很快领命下去,追上了鹤语她们那辆还没有走远的马车。
“主子,有人跟着我们。”
鹤语正靠在马车车厢里,一手拿着芙蓉酥,一手却在马车内的小桌上敲了敲,她实在是有些不明白。这乐坊里,处处透着古怪,但是千头万绪,她一时间又理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地方有古怪。还有最后出门时,她流露出来想要带乐坊的姑娘回家时,春娘对她的态度,显而易见地变得更加热络了。
只是为了赚一笔银子吗?
鹤语托着腮,不理解。
按理说,这位春娘都已经攀上了王锦,那王家,就那么一根独苗苗,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跟着王锦,还怕缺银子吗?
非得赚她这一笔银子吗?
就在鹤语满脑子疑问,找不到半点头绪时,忽然就听见了唐坚的声音从马车外传来。
鹤语顿时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