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新书《婚礼当天,我死了》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芊芊玥歌”,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陪着墨景斯白手起家成为了京城权贵的最高拥有者。可他却在我们的婚礼当天,因为云芊芊的一句话逃婚去找她。我哭笑,云芊芊是我的亲妹妹。后来,我在婚礼上流了一婚纱的鼻血。我后悔爱上墨景斯了。留下一纸绝笔书,我转身离开。但他却在看到我绝笔书的那一刻猩红了眼眶,跳崖随我而去。...
以前他对我也是这么温柔的。
我心里的那股酸涩感怎么压都压不住了。
墨景斯看向我,脸上尽是无奈。
「云忆南,你别闹了好吗?」
别闹?
他甚至还以为我在闹。
无所谓了,反正我能活着的日子也不多了。
墨景斯,我对你彻底失望了。
我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要将他给看出一个洞来。
我的嗓音沙哑又破碎:「墨景斯,我以后再也不会来找你了。」
话落,我不顾众人眼光毅然决然走出了公司大厅。
等呼吸到外面的空气时,我再也忍不住了。
一瞬间,只觉得心中深渊复苏,几乎要将我一口吞进去。
看着眼前的城市街景,我只觉得活着好累。
无所谓,反正也活不了了。
5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那天在公司毅然决然地离开,让墨景斯察觉到了什么。
他回墨家的频率高了。
还会经常关心我,就像以前一样。
但是啊墨景斯,我早就对你失望了。
在我发现你没有选择公开我的时候。
在我发现你跟云芊芊有着纠葛的时候。
在我发现你让云芊芊每天给你送饭却没有让我送的时候。
在我发现你毅然决然维护云芊芊却不过问我一句的时候。
6
我跟墨景斯是大学时认识的。
那时候的他不过是万千人中平凡又普通的一人,唯有那张帅到逆天的脸给他添上了不平凡的气质。
我们是同一个社团的,那时候他对我一见钟情,加了我微信,后面我们相爱了。
我跟他谈了六年的恋爱,毕业后我陪着他创业,因为他有着极其出众优秀的商业头脑,所以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便创立起了墨氏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