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遇竹”创作的《引诱:大小姐把反派撩成了恋爱脑》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重生双洁相互救赎娱乐圈】前世,林妤笙家破人亡。重生归来,她决定守护家人,成为影后,让前世的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鹿城的人都说林大小姐疯了,她竟然说自己喜欢那陆家私生子。众人都笑她愚蠢,只会贪恋皮囊,可林妤笙却撇撇嘴,不认同,她贪恋的明明是那泼天的富贵和滔天的权势。等目的达到后,她正打算拍拍屁股走人。某霸总却从身后揽住她的腰,“林大小姐,上一个利用完我就跑掉的人已经被我打断了腿丢下山崖了。”林妤笙心里发凉,却娴熟的回头哄他,笑的千娇百媚,“那是他该,换做我,赖在你身边一辈子。”“呵!最好是。“*某日林影后上了一档综艺。她中途接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咬牙切齿,“林妤笙,你今天要是敢怀着我的崽跟别人炒CP,明天我就敢死在你面前。”电话挂断,林妤笙哀叹一声,然后吩咐助理收拾东西回家。“不录了?”“不录了。”林妤笙把墨镜戴上,无奈一笑,“再录下去,我怕孩子他爹吃醋吃到把自己吊死在我房门口。”注:男主有马甲。...
令她没想到的是,她只是一个新人,陆峥野居然把她分配给了高榆。
高榆的金牌经纪人身份并不是来了盛乾之后才有的,她之前在K国就业,后来不知缘何来了A国发展,然后被陆峥野挖了过来。
高榆今年32岁,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一头及肩短发梳的一丝不苟,看起来就利落能干。
她的视线在林妤笙身上停留了几秒,然后冷静的说:“这个可以,我带了。”
林妤笙:“……”
跟随高榆而来的那个员工挠挠头,“可你刚刚不是说坚决不带新人吗?”
“没带过花瓶,突然想挑战一下。”
如果不是不合时宜,林妤笙真的很想翻个白眼,她看起来真的那么像花瓶吗?
那个员工离开后,高榆就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
林妤笙手里还拿着半个肉包子,红唇油乎乎的。
高榆不由得拧起眉头,“你今日这副吃相要是被拍了去,指定被人嘲死,还有,一大早的吃那么油腻的东西,你不怕胖死?”
“我不是易胖体质,偶尔几次没有关系的。”
“我不管。”高榆在沙发上坐下来翘着二郎腿,“从今以后,你的饮食要听我安排,还有课程,不会轻松,你做好准备,如果受不了的话,解约的事别找我说,去找陆峥野。”
林妤笙觉得高榆这个人很高冷,而且她敢直呼陆峥野的名字,这也太酷了吧。
她放下肉包子,举起手发誓说:“你放心吧,我绝对不会退缩的,还有,我会努力,向你证明我不是一个花瓶。”
高榆挑眉,“花瓶有什么不好的?什么都不用做,往那一坐,最多被网友嘲两句就有数不尽的钱。”
“是很好,但是我还年轻啊,我有野心,不甘心只做一个花瓶。”林妤笙说的很坚定。
这倒是让高榆有点刮目相看了,她还以为林家千金进娱乐圈只是来玩玩而已。
如今她倒是有点期待了。
“行,傅导那边给我打了电话,说半个月后,检验你的演技、打戏等,如果达到要求,他直接把合同递过来,当场签。”
林妤笙微笑,她当然知道傅导的心思缜密,笑着说:“好,那还请榆姐多多费心了。”
高榆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既然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那我就不多说了,以后我就是你的经纪人,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
“好。”
林妤笙和高榆加了联系方式。
高榆,“等一下我会把今日的安排发给你,对了。”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支药膏,递给林妤笙,“听说你身上有未痊愈的伤口,这个拿去抹上,不留疤的。”
林妤笙疑惑,接下药膏看了看后问:“你怎么知道的?”
她小腿的伤用遮瑕遮住了,手也未曾直晃晃的露在高榆面前。
“陆峥野叮嘱我的,说到这个,你老实告诉我你和他是什么关系?”"